关于在学校党委换届中
严明换届纪律要求的通知
各部门单位:
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高校党委换届工作的安排部署,中国共产党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定于2018年12月召开,这是全校党员干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。为确保我校换届工作顺利进行,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,贯彻落实党要管党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,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党委的有关文件精神,现将中央纪委、中央组织部《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》提出的“九个严禁”纪律要求和“九个一律”处理规定重申如下:
一是严禁拉帮结派,对搞团团伙伙、结党营私的,一律给予纪律处分。
二是严禁拉票贿选,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、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,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,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,贿选的依法处理。
三是严禁买官卖官,对以谋取职务调整、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,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,并依纪依法处理。
四是严禁跑官要官,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,一律不得提拔使用。
五是严禁造假骗官,对篡改、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,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。
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,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,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,一律记录在案,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。
七是严禁违规用人,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、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,一律宣布无效,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。
八是严禁跑风漏气,对泄露、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,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九是严禁干扰换届,对造谣、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,一律严厉查处,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,认真组织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学习《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》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文件精神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严守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换届纪律。学校纪委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正风肃纪,确保学校党委换届工作的风清风正和全面顺利完成。
请广大师生员工对党委换届工作进行监督,监督举报电话、邮箱如下:
电话:0773-2253068,邮箱:jjs@guat.edu.cn
中共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8年11月26日